一辆核载5人的轿车装了13个娃,2015年12月31日,河南省禹州市一幼儿园校车司机被判拘役4个月,成为该市第一个因校车超员被判刑的驾驶人。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在“危险驾驶罪”中增加了有关校车严重超员的条款。记者通过检索发现,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河南周口、江苏仪征、湖北黄石、安徽阜阳、江西上饶、山东青岛等地已先后查获当地“首起校车超员入刑案”,其中大多为农村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
重典之下,农村幼儿园校车超载现象仍屡禁不止,其折射出的是广大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基础薄弱、财力紧张等现实问题。在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该如何保证农村幼儿园校车安全呢?
校车司机因超员获刑
2015年12月2日,河南省禹州市李某无证驾驶未经审验的轿车,和一名教师送禹州方山镇创新幼儿园13名学生回家,行至鸠山镇李村路段时,被禹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拦截。经查,轿车核载5人,超过额定乘员7人,属于严重超员。
据记者了解,2015年11月20日,禹州市召开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治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针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查处违法违规车辆7台,刑拘司机1名,停用接送学生车辆12台;禹州市教体局给予4名教育党总支书记诫勉谈话处分,给予3名分管安全副职免职处分;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责令幼儿园限期整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而在此之前,媒体曾曝光“禹州黑校车被曝长期泛滥,部分超载近200%”。据报道,“禹州市多所示范性先进幼儿园存在违法使用黑校车接送幼儿上学的情况,且多数车辆超载严重,其中一辆面包车核载8人,实载25人,超员200%以上。”
事实上,禹州暴露出的农村幼儿园校车超载问题,并非孤例。
2015年11月4日下午,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芝麻洼乡小博士幼儿园司机庄某,驾驶一辆核载9人的汽车,载24名幼儿园学生,超员15人。庄某成为周口市“超员入刑”的首名司机。11月20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庄某被判两个月拘役。
“人多车少,没办法不超员”
校车安全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而河南几地暴露出的农村幼儿园校车超载问题,只是全国的一个缩影。
为了加强校车管理,我国2012年出台了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颁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包括:保障就近入学、优先农村地区、强化公共交通、细化监管责任等。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在“危险驾驶罪”中增加了有关校车严重超员的条款。
严查之下,农村幼儿园校车超载现象仍屡禁不止。
“2015年,全省独立设置幼儿园发展到17481所,在园幼儿393万人,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83.13%。”在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河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视频会议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坦言,尽管“入园难”在河南省范围内有效缓解,但是学前教育仍是该省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农村地区资源短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目前,随着农村幼儿园的较快发展,一些私立幼儿园为了扩大招生、招揽生意,专门配备了幼儿接送车。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孩子和家长,但是一些幼儿接送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却不容忽视。
记者发现,有的私立幼儿园在没有经济条件购置新车的情况下,购买二手车或濒临报废的车辆,修理后喷漆翻新,使车辆看上去像新的一样;有的幼儿园认为接送幼儿路途短,对驾驶人驾驶技术要求不高,所以就聘用一些未经过专业培训的驾驶人,甚至无证驾驶;还有的幼儿接送车为了缩短接送时间,往往严重超员,致使车内拥挤不堪。
禹州市浅井镇小韩村小博士幼儿园负责人说:“我们幼儿园在当地是规模最大、硬件设施最好的幼儿园,共有二三百名学生,我们有六七辆校车,专门负责接送学生。”该负责人所说的“校车”,仅有两辆是悬挂标牌的专用校车,其余都是核载7人的面包车。
南阳市宛城区一幼儿园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部分幼儿住得较远,每辆校车接送学生时,只能往返两次。“要不然,天就太黑了,走夜路很不安全。3辆车往返两次,只能拉6趟,得送300多名幼儿,没办法不超员。”该负责人表示,“我们还算好的呢,附近乡镇的农村幼儿园绝大部分都没有证件,也都没有校车。我们还是用大一点的客车接送孩子,有的幼儿园就用小面包车接送学生,一辆面包车都塞下十四五个孩子。”
“以前也多次查处,但我们监管人员不够,不能每天跟着。”河南省固始县教育局安全信访科工作人员称,民办幼儿园校车“时不时都会有超载现象”。
疏堵结合,戴牢“紧箍”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乡村学校、幼儿园校车在出现事故后,大都会找到“超载”这一原因,而之所以超载,与经费投入不足,压缩校车的成本有关。
他说,这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学生必须长距离走路(或乘车)上学,学校提供的接送学生的车辆条件差、平时超载严重。长久如此,出事故是必然的。
由于政府投入力度有限,农村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较弱,偏远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多靠民营幼儿园的力量支撑,但普遍存在的超载现象使得校车安全隐患随时都会被引爆。在此情况下,又该如何保证农村幼儿园的校车安全呢?
长期关注农村校车问题的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邬志辉曾表示,不能把公办的幼儿园仅仅办在乡镇,要在村子里办幼儿园。用过去留下的教室,在“村校”中设置附校幼儿园、“校中园”或者独立设置幼儿园,这样对保障“入园率”是有好处的。如果能“就近入园”的话,校车的问题就解决了。
“一方面要‘堵’,要坚决依法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黑校车’等突出问题,将校车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一旦被查获,绝不手软,形成长期高压严管的整治态势,并重视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尽力不留校车管理漏洞。”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教授孙振雷表示,另一方面要“疏”,要加强正面引导,结合开展校车安全整治工作,交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形成合力,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套适合本地区农村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机制,以制度管理校车及驾驶人。
孙振雷还建议,要加强对幼儿家长“参与”校车安全的宣传工作,动员他们不要轻易让孩子乘坐超载校车。此外,还要降低农村、山区地区校车运输的成本,减免校车运输相关的管理费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用于校车接送学生、幼儿的经费开支。“只有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为农村幼儿园校车戴牢‘紧箍’,才能为孩子们编织好‘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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